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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山县法院法官上门办案
“办案能手”“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优秀人民法庭庭长”“南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南宁市法院系统集体三等功”“南宁市综治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等一系列耀眼的光环,足以见证马山县法院法官们的职业荣耀。马山县属国定扶贫县,整个大石山区聚居瑶族、壮族、汉族、苗族等10多个民族,共50多万人口。千差万别的民族风俗习惯,决定了马山县法院诉讼调解工作的多样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但是院长韦光标却带领全体法院干警积极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采取多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审判工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农民工维权的“保护伞”
对马山县10万外出农民工来说,背井离乡的打工生活是艰辛的,但在打工期间权益常常得不到保障,“维权”难,更让他们犯难。
一人有难众人帮。去年8月30日起马山县法院开展“先锋连万家,三情促和谐”活动,一把把维权的“保护伞”,为农民工撑出一方晴空。
去年10月,马山县人民法院院长韦光标来到广东惠州市惠阳区,现场为马山县古零镇乐平村外出农民工黄汉忠的工伤索赔事件进行公开审理。在这场“维权战争”中,胜利最终属于农民工黄汉忠。在巡回法庭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用工单位一次性赔偿黄汉忠11700元。
“为了帮我争取赔偿,法院的同志没少费心。”黄汉忠说,由于当时没有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给维权工作增加了难度,第一次与对方协商就遭到严词拒绝。法院又告知黄汉忠,可以通过向工厂所在地管辖法院起诉争取赔偿,但面对高昂的诉讼费,已经一贫如洗的黄汉忠不得不打消这个念头。得知这一情况后,韦光标主动通过电话进行非诉交涉,向用工单位宣传法律法规。看着马山县法院领导不辞辛苦地帮助农民工维权,用工单位感动了。
“在外打工不容易,帮助他们是应该的。”韦光标一句朴实的话语,感动了黄汉忠一家,也感动了全村村民。
偏僻山庄村民的“救火员”
“如果没有古零法庭的调解,我们二老早离婚了!”4月15日,马山县加方乡加方村岜层屯刘柳芳大娘激动地对记者说。
去年初,刘大娘的老伴死活要与她离婚,村、乡干部和亲属们先后出面调解7次,均无济于事。今年2月,刘大娘的老伴不但继续闹离婚而外出打工,还把刘大娘告上了古零中心法庭。受理案子后,主办法官多次利用节假日到60公里外的加方乡岜层屯,多方面、深层次地调查了解刘大娘婚姻家庭情况及其老伴离婚的动机。4月10日,主办法官并没有直接开庭审理,而是胸有成竹地做好庭前“背对背”调解工作。主办法官按刘大娘老伴因家庭分家立户,两老人长期分居生活而提出要求离婚的问题来“对症下药”,在法官的调解下,刘大娘老伴当庭提出撤诉申请。
据了解,马山县古零中心法庭仅有法官3人,管辖3乡2镇,常住人口有20万余人,是个地地道道的山高路远、地广人多、案多人少的高山中心法庭。古零法庭在加大法庭基层设施建设的同时,还建立健全“古零人民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全面提升案件调解结案率,多策并举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发展。据统计,截至今年7月底,该中心法庭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达88.89%,同比增长17.3个百分点。
党员干部廉政的“防火墙”
“明明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这是马山县法院党员干部的座右铭。今年开始,院长韦光标为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干警制约与监督机制,着力在干警思想上、行为上、家庭和社会监督上构筑四面“防火墙”,预防违法违纪行为产生,确保司法公正、高效。韦光标多次在大会明确提出该院在今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和决心,并要求每位干警从思想上绷紧廉政防腐这根弦。
在马山县法院,记者看到不少警示标语、“法官廉政手册”等,法院还通过向社会公开承诺,发放联系卡,走访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及案件当事人等形式,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旦发现干警不廉行为,即严加惩处。此外还努力构筑家庭“防火墙”。通过召开家属座谈会、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使其当好“廉内助”、帮助丈夫或妻子不“越轨”、不逾规,强化审判人员的廉政意识,从珍惜家庭幸福出发,做好廉政工作。
一次,一名法官在审判结案后参加了一方当事人出于感激法官巡回办案辛苦而设的饭局,韦院长知道后,委婉地对该法官进行批评,并责令该法官将吃这餐饭该支付的伙食费退赔给当事人。
一次,一名法官在办案中程序上出现了错误,韦院长立即对此案提起再审。在审判工作中,院领导多次重申诉审判人员《违法违纪惩治条例》,切实做到用制度规范司法行为,为干警们敲响警钟。
官民和谐的“和事佬”
“案结事了,官民一家亲”的审判理念被马山县法院的法官引入了行政审判的理念中。在行政审判中,马山县法院的法官一改过去“居中裁判,维持或者撤销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了事”的判案做法,将行政协调机制引入了行政审判工作中。对于重大的行政案件,特别是涉及“三大纠纷”案件的行政审判,院领导还亲自参与协调,以避免硬判硬裁而给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带来的对立情绪,在法官的耐心释法、真心释理下,促使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达成庭外或者庭内和解协议,原告撤诉结案的皆大欢喜结果,促进官民和谐,仅2007年,马山县法院以行政协调方式解决的涉及三大纠纷的行政案件达5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本报记者蒙岚 农勤 通讯员蓝剑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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