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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韦万春 记者杨玲)近日,由广西检验检疫局承担的国家质检总局重大软科学研究项目《适应“10+1”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对策研究》,顺利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有关直属检验检疫局、广西社科院、广西大学等单位的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的验收和鉴定。评审委员会认为,该课题首次系统地研究了自由贸易区下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问题和对策,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开拓性。研究成果不仅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其他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检验检疫政策制定具有较高的借鉴价值。
随着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逐步落实以及自由贸易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双边之间的检验检疫合作,特别是在大物流趋势下的通关便捷化、认证认可、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以及复杂的疫情疫病防范等问题,不可避免地呈现出新情况、新特点和新变化,客观上迫切要求检验检疫部门深入研究和探讨,并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才能适应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的需要。《适应“10+1”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对策研究》是国家质检总局在2005年下达的软科学研究项目,该课题以探讨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适应“10+1”对策为目的,研究涉及国际贸易、WTO规则、区域经济一体化、自由贸易区规则、法律法规、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技术措施、认证认可和标准体系、管理学等多个学科。由广西检验检疫局负责牵头组织,国家质检总局通关司、国际司和标法中心,以及国家认监委的专家或代表组成课题组。课题研究历时3年,于2007年底结题。
据了解,该研究项目包括中国—东盟进出口食品安全监控研究、中国与东盟国家口岸传染病监控研究、中国与东盟国家口岸动植物疫情疫病监控研究、检验检疫服务国际会展(中国—东盟博览会)研究以及中国—东盟认证认可合作机制研究等子课题。本次鉴定,课题组向评审委员会提交项目鉴定的研究材料近70万字,其中《适应“10+1”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对策研究》通过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与发展、中国与东盟国家主要经贸往来、中国与东盟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与法律法规比较以及对中国与东盟主要接壤口岸现状和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管存在的隐患等进行分析,从中归纳出中国—东盟出入境检验检疫面临的零关税大物流条件下的监管、边境贸易监管的复杂性、与东盟成员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协调合作存在的困难、检验检疫自身技术能力保障等问题,以及防范东盟复杂的疫情疫病和中国—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等将较长时期存在的两个挑战,提出了适应“10+1”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9项主要对策。该课题研究报告还就涉及的相关问题向国家有关决策部门提出了10项具体建议。
据介绍,该课题部分研究成果已被相关政府部门采纳,付诸检验检疫实践,并取得显著成效。如:举办了中国—东盟出入境检验检疫合作论坛,达成《南宁共识》;举办了中国—东盟质检部长会议,通过《南宁联合声明》;提高了检验检疫系统服务于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有效性;组织了中越边境陆路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联合演练;推动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口岸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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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东盟各国主要贸易往来课题的探讨:
据该课题负责人之一、广西检验检疫局科技处处长、“10+1”办主任经克介绍,2006年中国与东盟国家的贸易额在原有的高位上继续攀升,达到1608亿美元。预计到2010年,自贸区生产总值将达2万亿美元、贸易总额达1.2万亿美元。
在中国与东盟国家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和竞争日渐激烈的同时,贸易摩擦和贸易壁垒也日益增多,反倾销事件时有发生。造成双方贸易摩擦及贸易障碍的主要因素是经济结构和发展水平存在相似性、产品竞争激烈,东盟区内存在贸易保护主义,我国出口产品存在重数量不重质量的倾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内部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大,一些发达国家的干预,区域关税优惠协议使用效果不明显,银行结算体系有待完善等。
——中国与东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和法律法规课题的阐述:
我国在口岸对出入境货物实行“先报检,后报关”的检验检疫货物通关管理模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实施进出口货物法定检验检疫,并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海关凭此放行;签发出境检验检疫证书至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中国与东盟主要接壤口岸检验检疫现状及存在隐患分析:
广西、云南边境口岸检验检疫工作呈现明显的特殊性,包括边境线长,无天然屏障,人员往来频繁;边境地区经济相对落后,边境口岸贸易以边贸为主,出入境货物种类繁多。这些边境口岸地区属于比较落后的地区,人类传染病和人畜共患传染病还比较多见,经往来人员、携带物、货物交易等途径导致传染病和病媒生物传入的风险较大。
近几年,在对东盟国家输入中国的货物和物品进行检验检疫的过程中,都不同程度地发现存在有毒有害物质传入的风险,而其中以食品农产品带入的风险对人体影响最直接也最大。由于东盟国家大多是发展中国家,输入中国的食品大多数又是初加工品,检验发现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在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至2007年6月份发布的不合格进口食品警示通报中,涉及东盟国家的有6个,其中有4个列入前10位。
——中国检验检疫适应“10+1”对策研究:
《适应“10+1”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对策研究》提出了中国检验检疫适应“10+1”的九大对策。一是建立和完善中国—东盟检验检疫交流与合作机制;二是建立中国与东盟进出口食品安全监控体系;三是建立中国与东盟国家口岸传染病防控体系;四是建立中国与东盟国家口岸动植物疫情疫病防控体系;五是建立中国—东盟认证认可合作机制;六是建立中国—东盟检验检疫信息交流合作机制;七是调整和完善中国与东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通关模式;八是建立检验检疫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长效机制;九是加强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能力建设和技术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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