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新闻--新闻播报
59万元解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困难

    6月29日,良庆区筹集资金59万元作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经费,专项解决185名一级至十级残疾人员(残疾军人、残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在乡老复员军人、烈士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困难。

    按照规定,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以及居住在农村的其他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对生活困难无力参保的,由民政部门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等途径帮助其缴费参保。重点优抚对象在享受医疗补助、农村合作医疗及医疗保障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再对门诊治疗和住院治疗两项进行相应补助。门诊治疗补助标准,凭国家开办的医疗机构门诊治疗有效发票,按扣除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报销后余额的60%进行补助;住院治疗补助标准,扣除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补助后的余额,凭定点医疗机构有效发票,分别按乡镇卫生院60%、县级医院50%、市级以上医院40%的额度进行补助。

(陆建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