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新闻--新闻播报
城镇居民收支同步增长

    根据6月24日兴宁区的经济信息统计,2008年1至5月,兴宁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02元,人均消费性支出4444元,收、支增幅均在15%以上。

    调查显示,兴宁区城镇居民通过各种渠道实现了家庭财产性收入与CPI同步增长的局面。兴宁区作为中心城区,大部分城镇居民通过出租房屋、铺面和私人交通工具,得到了工资以外的第二笔收入。另一方面,由于大部分城区居民居住在商业中心,城区通过利用商业中心就业门路多的特点,广开门路,扩大居民的就业面,在全城区开展家庭“零就业”行动和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使困难家庭和人口众多的家庭多一份就业,多一份收入,从而解决居民群众工资性收入。

(胡九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