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农民的心中,耕地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宾阳县芦圩镇黄卢村委丙子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有意识地保护耕地,他们探索出“退房还耕”路子,不仅仅是保护耕地的好办法,更是医治广大农村目前普遍存在的“空心村”顽疾的一剂良药。
“空心村”不仅是“伤疤”
所谓“空心村”,是指农村在住房建设过程中,新建村庄“摊大饼”式地不断向四周扩张,甚至整村迁移,而村中心却保留了大量的破旧房屋和空闲宅基地,且多半无人居住。“说村不是村,有院没有人。说地不是地,草有半人深”——这是“空心村”的真实写照。
有关人士分析认为,出现“空心村”,造成大量旧屋老宅基地等土地资源闲置,主要原因是农民对居住环境有了更高的要求,老房屋在布局、面积、配套等方面条件差,已无法满足他们的居住要求。还有一些村民存在着祖宗遗产不可丢弃的思想,宁愿闲置,也不拆除原有的旧宅。此外,由于有关部门未能按规划要求严格审批农民宅基地,农民建房仅凭土地面积和自己的喜好就地而建,杂乱无章。旧屋无规划建设,所建房屋墙体多与邻近房屋相联,不能独立拆除。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村民只好另找宅基地,建设新房子,丢弃老住宅,造成大量的“空心村”出现。
“空心村”,被称为当前农村建设的顽疾,留下的不仅仅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伤疤,还是当前节约用地、合理用地、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
日前,记者深入宾阳县西部一个乡镇采访发现,该镇一个叫大林村的村庄就存在着一个典型的“空心村”。由于新建住宅的需要,村民慢慢从旧村里搬出来,在村子的另一边建起了幢幢新房子,成为一个新的村庄。而他们原来住的地方,已经“人去房空”。不少房子因为没人居住,年久失修,在长年的风吹雨打中已经倒塌,只剩断墙残壁,杂草丛生,俨然一片废墟。和不远处的新村对比,犹如一块伤痕累累的大伤疤,大煞风景。
这里一位陆姓村民告诉记者,他们以前都住在旧村里,一共160多户。从上个世纪80开始,一些大户人家开始在农田划出住宅基地建起住房。有钱的村民也陆陆续续搬出来,在新村划地建楼房。就这样,旧村慢慢被“抽”空,新村慢慢建成,留下了今天的“空心村”。
记者了解到,该村目前在旧村里住的只有2户人家,新村住户却迅猛增长,达到了200多户。然而,新村这片“长”满房子的地方,以前是村民的口粮田,老居住地一片荒芜,无人问津。
一缕难得的曙光
就在人们用“刻不容缓”这个词来吁请大力整治遏制“空心村”的时候,宾阳县芦圩镇黄卢村委丙子村在自治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建设中,能主动探索“退房还耕”新路子,不能不说是一缕难能可贵的曙光。
2004年7月19日,一场50年不遇的大洪灾袭击宾阳县。丙子村房屋倒塌7户14间,致危23户71间,农作物大面积受淹,直接经济损失50多万元。
该村党支部书记胡振威告诉记者,丙子村原来也是把房子往耕地上建,由于大家都往外迁,原来上百户人家的村庄最后只剩8户,留下一个残破不堪的“空心村”。当年7月30日,丙子村召开灾后重建会议,商量新村建设事宜,大家创造性地提出改造“空心村”的计划,立即得到上级党委、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
胡振威说,经过至少40次会议,村民终于统一意见:要充分利用旧村土地,推倒“空心村”危房,平整老宅基地,重新规划建设一个新村。已经搬出来了的人家,如果建的是砖瓦房,要搬回重新规划的老村住,把宅基地空出来,还原做耕地。
丙子村人对“退房还耕”的举措很支持,纷纷提交这样的保证书:自愿将在老村的宅基地××平方米无偿转给村集体进行重新规划,统一调整分配,愿无条件地服从村集体制定出的各种分配方案,为表决心,特作此声明,保证以后永不反悔。
重新规划好的新村面积为60亩,计划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建新房子80户,并把建房指标分配到户,每户新建的住房面积不得超过82.5平方米。如果村民要在分配到的新宅基地建房子,必须向村民小组提出申请,再由村民小组报到村委,符合条件的,提请有关部门审批,统一放线按规划建设,任何人不得擅自占用土地建房。
胡振威说,如果不充分利用“空心村”,新村规划建设80户住房按照每户占用土地0.5亩计算,那丙子村就要有40亩耕地变成住宅地,而“空心村”依旧荒芜浪费。目前,新村已经有42户建好房,13户正在打基础,部分村民开始回迁,这个建在“空心村”上的新村将被建设成为自治区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村。
重在扶持引导
也许,这对广大农村来说,仅仅是一缕曙光,要彻底整治和遏制“空心村”依然任重道远。宾阳县芦圩镇有关负责人称,能像丙子村这样主动积极地充分利用改造“空心村”的例子相当少。
针对“空心村”的成因和现状,结合丙子村的经验,芦圩镇有关负责人认为,要治理和遏制“空心村”现象,政府部门应该主动作为,加强引导、规划、监督和扶持。
这位负责人说,加强“空心村”的建设规划,有利于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有利于农村生产生活统一管理,更有利于缓解土地资源紧缺,土地供需矛盾突出,切实解决用地浪费问题,大力促进节约用地和集约用地,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此,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引导,让农民意识到改造利用“空心村”的重要性,积极主动配合“空心村”整治和改造。并加强规划和扶持,让整治和遏制“空心村”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做好监督工作,严格农民建房审批制度,有效治理与防范新的“空心村”现象的发生,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本报记者 陆波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