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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管分离”+“阳光操作”
6年节约资金1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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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陆波岸 通讯员 关棋)最近,宾阳县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招标采购工作顺利结束。这项预算金额1500万元的货物采购,经过公开招标,最终采购只花1175万元,节约325万元,资金节约率达21.67%。这是该县推行政府集中采购以来,从“采管集中”到“采管分离”打造廉洁政府措施中,节约使用财政资金的实例。

    宾阳县2001年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探索创新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把积极推行政府采购作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努力打造廉洁型政府,加大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力度。政府采购范围由最初的货物、服务类逐步扩大到工程类等项目的采购,采购行为不断得到规范,已从改革当初的“采管集中”到2006年初开始实行的“采管分离”管理,较好地杜绝了政府采购中的漏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6年多来,全县政府采购资金总额达16903万元,同市场价相比,节约资金近1219万元,节约率为6.74%。

    据介绍,“采管分离”制度,主要制定采购过程中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采购工作程序、操作规程等一系列具体的规定和制度,将采购管理权、采购执行权、资金管理权、资产验收使用权分离,从源头上保证采购项目安排的合理性,从程序上监督采购行为的规范性。同时,强化操作监督,严把信息发布、招标文件审查、评委的管理关和招标程序的合法关。政府采购行为由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政府采购在“阳光”下操作。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明工作纪律,对违规操作的予以追究责任。强化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在社会上聘请社会监督员,做到“五公开”,即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项目、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向社会公开。

【新闻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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