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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项目实行公示制,便于群众监督,也便于我们开展工作。目前,全镇第一批通屯道路28条全部动工,群众集资到位120多万元。”这是武鸣县锣圩镇镇长陆耀华对新农村建设项目实行公示制的真切体会。
为了规范项目管理,便于群众监督,增强项目建设单位的责任感,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武鸣县对新农村建设项目实行三级公示制度——一是媒体公示制度,利用县新闻信息中心、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示2007年新农村建设项目;二是村务公开栏公示制度,利用村务公开栏公布项目所在村的新农村项目;三是现场公示制度,在新农村项目建设现场设立项目建设永久性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名称、建设规模、建设标准、补助标准、施工单位、完工时间、项目业主、投诉电话、监督单位、物资调拨使用情况等。
(余燕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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