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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衷心感谢工商所的帮忙。”5月18日下午,宾阳县大桥镇农民韦中和紧紧握住该县大桥工商所干部的手连声道谢。原来,韦中和等农民由于施用“草绝”除草剂致使十亩禾苗枯萎,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受到的损失已得到妥善补偿。
4月28日,宾阳县大桥镇三磨村农民韦中宝、韦中和心急如焚来到大桥工商所,向工商人员投诉:他们在大桥镇农友农业服务部购买了10包“草绝”抛秧田除草剂,在其春种的10亩禾田施用,3天后,禾苗开始枯萎,出现较大面积烂根、枯死现象。获悉情况后,工商干部立即到投诉所指的服务部和受害农田进一步调查,并责成除草剂生产厂方——江西某化工公司派业务员、技术员协助调查此事。当调查清楚农户确实购买并施用该厂生产的除草剂,因遇大雨雨水、药水泡浸,禾苗受害的事实后,工商人员耐心调解,最终厂方从负责、诚心帮扶农民的角度出发,自愿补偿给韦中和两农户2200元,并赠送价值300元的水稻BB肥。
(甘孝雷 连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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