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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县对全县重点工作实行总负责和各领导小组各负其责制。县四家班子主要领导对各项重点工作进行负有指导、督促、检查的责任。全县共成立党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及工业建设、城镇建设、农业和农村建设、宣传思想和人口与计生等社会事务、社会稳定、软环境建设、财税与融资、督查与协调等9个工作领导小组,县四家班子所有领导分别负责相应的工作。各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分析形势,找出存在问题,明确责任,限时完成,狠抓落实。
(黄健)
【新闻来源:南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