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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成为化解纠纷的“前沿指挥所”。骆怡摄
兴宁区重视基层司法所建设,在硬件建设上舍得投入,在软件建设上狠下工夫,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打造了一支素质过硬、纪律严明的基层司法队伍。他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百姓办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做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为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创造良好的条件
兴宁区十分重视“五好”司法所创建工作,把它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制定了《兴宁区创建“五好”司法所的实施方案》,把配套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基层司法所条件得到了不断的改善。三塘镇司法所是目前兴宁区办公条件最好的基层司法所。三年前,在创一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中,兴宁区先后投入资金36万余元,打造了这个全新的基层司法所。该所有一幢单门独院的三层办公楼,占地1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平方米。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办公楼不仅设立了所长室、档案室、调解室、会议室等,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数码照相机、电视机等设备,还配备了一辆专用车辆,大大改善了司法所的办公条件。此外,司法所的办公经费、专项活动经费也纳入了兴宁区的财政预算,并能足额落实到位,确保了司法所各种工作的有效开展。他们还专门下文解决基层司法行政干警的实际困难,使司法所干警福利待遇与镇公务员一样,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发展。兴宁区辖三个乡镇、两个街道办。五个基层司法所全部配备了工作用车,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一应俱全。其中,三个镇司法所全部达到一级司法所标准。三塘镇司法所由于起步较早,率先达到了“队伍建设好、职能发挥好、管理规范好、硬件设施好和群众评价好”的“五好”司法所标准,并于今年初被评为自治区首批“五好”司法所。
榜样就是力量。如今,兴宁区其他的司法所均按照“五好”司法所标准建设。去年,该城区还利用国债资金项目启动了五塘镇、昆仑镇司法所的建设,这两个司法所办公楼正在施工之中。据悉,兴宁区力争今年把五塘、昆仑镇司法所建成第二批“五好”司法所。
维护社会的稳定
兴宁区大投入获得了相应的回报。这些年来,该城区基层司法所积极调解人民内部矛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做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农村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兴宁区各镇社会治安稳定,刑事发案率较低,农村“三大纠纷”和一般民间纠纷能够在基层及时有效调处,封建迷信、邪教、赌博、吸毒等不良社会现象形不成气候,农村发生了深刻变化。
乡镇司法所作为基层司法行政机构,直接指导管理乡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本辖区企事业单位调委会,是人民调解工作的直接组织者、指导者、实施者,是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重要力量。
去年腊月二十四,五塘镇司法所所长滕志毅接到了远在广东顺德打工的乡亲打来的电话,说一位老乡工伤身亡,工厂只愿意补偿6万元,请他前去帮助维权。滕志毅二话不说就上了开往广东的班车。在顺德,他联系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积极为工人奔走,最后争取到了17万元的补偿金。大年三十下午四点半,滕志毅回到南宁时,街上已经响起了鞭炮声。
当前,兴宁区还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四五”、“五五”普法规划,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司法所承担着组织“农民党员学法大行动”,开展百万农民就业法律培训工作,他们组织法制宣传队深入乡村,针对农村热点、难点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为农村的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统计,兴宁区基层司法所每年调解民间纠纷400起以上,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7%以上,充分发挥了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确保了稳定,促进了和谐。
成就“前沿指挥所”
针对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兴宁区基层司法所将从改革入手,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新路子。
按照统一部署,兴宁区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还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教育。通过开展系列学习教育活动,使基层干警政治素质、思想觉悟、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爱岗敬业精神进一步树立。党员的思想信念更加坚定,先进性作用充分发挥。在调解各种矛盾纠纷中,做到实事求是,依法办事,依法调解,不谋私利,作风正派,团结互助。
此外,兴宁区要求基层司法所要发挥基层调解组织职能作用,把维护农村社会长期稳定作为一项根本任务,列入日程,常抓不懈。发挥各类调解组织的预防和化解功能,建立健全纠纷信息报送、预警、排查、调处、联动联调、重大矛盾纠纷应急处置、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及时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乡镇、村调解委员会及广大调解员要及时准确地解答村民的法律咨询,为村民提供必要的法律指导和帮助,能运用法律手段调处各类问题、化解各种纠纷,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
兴宁区副区长杨毅告诉记者:“兴宁区将让基层司法所真正介入农村经济发展的主战场,为农村改革、小城镇建设、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出谋划策,充当人民调解工作的‘前沿指挥所’。”
本报记者 骆怡 通讯员 谢于碧
许胜北 胡九湘 周永英
点睛
基层司法所任重而道远
基层司法所作为一个“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的基层组织,在解决人民群众矛盾纠纷、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平息社会矛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稳定压倒一切。在人民群众中产生的各种复杂矛盾,都将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如何化解纷繁复杂的矛盾纠纷?我们基层司法所任重道远。
兴宁区将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的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司法人员的素质,加大投入,落实人员编制,不断为基层司法所增配设备,按照“队伍建设好、职能发挥好、管理规范好、硬件设施好和群众评价好”的“五好”司法所标准进行建设,使基层司法队伍不断壮大提高,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通过对群众的法制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处理各种矛盾中自觉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各种矛盾不断化解,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中共兴宁区委书记 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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