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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实习生 梁飞
通讯员 潘晓春)减免个体登记费11160元、个体管理费147673元、市场管理费14115元……宾阳县工商局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的职能作用,大力扶持下岗职工再就业,截至今年年2月中旬,共帮助310位下岗失业人员重新走上工作岗位。
近年来,宾阳县工商局多次组织企业隔离股、基层工商所的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下岗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统一思想,为做好下岗再就业工作提供有利保障。为确保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该局开辟了再就业登记的“绿色通道”,针对符合再就业优惠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实行优先审核、优先审批,尽可能减免额外的费用。此外,该局还建立了再就业优惠政策管理台账,实行跟踪服务,定期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并为之提供工商法律咨询及相关市场信息。
下岗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让许多下岗职工尝到甜头。连小珍原是宾阳县土产公司职工,2003年失业后生活陷入困境。后来,宾阳县工商局帮助她转变观念、在芦圩镇开办一家副食品经营部,并根据下岗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给她减免了个体登记费、个体管理费共计1496元。如今,连小珍的生意做得红红火火,彻底走出了生活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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