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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严把“四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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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区有关部门近日透露,该城区在新农村建设中严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四关”:管理关、程序关、公示关和责任关。

    江南区吴圩、苏圩、延安三镇,建立完善镇、村民主决策、管理、监督制度,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和民主理财小组,规范对基层党员干部职权运行行为的制约机制,健全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在这些镇,重大决策、重要项目的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由镇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

    辖区各镇均采取村级财务镇级管理的办法,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支付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上级财政拨款及群众集资款全部纳入镇财政专户。需要从镇财政专户支付资金时,由村、坡群众集体讨论以书面报告形式给所属村委,村委集体讨论并出具证明、由村级群众理财小组审查、报镇政府签字盖章、镇财政所核算后,以借条形式从新农村建设资金专户领取资金支付,最后凭发票单据报销。同时,对群众集资、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实行民主监督,抓好公示关,保障广大村民的知情权。

    此外,城区纪委、监察局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到各镇、各村坡,针对部分基层领导对新农村建设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基层民主监督渠道不够畅通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或执行力度不够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苏圩镇那海村在道路建设中曾经出现群众集资公示不够规范,村委会被责令进行规范公示。

(王宗骏 黄馨)

【新闻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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