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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辖区一家企业给员工发工资
1月31日,西乡塘区劳动监察大队来到辖区范围内的企业,督促企业经营者在春节前为员工按时发放工资。
据了解,由于西乡塘区内个体工商户和建筑工地较多,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区的社会和谐稳定,该城区从2007年1月起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活动,力争用3年时间,使所有企业(用工)单位、事业单位普遍建立起和谐稳定的过去关系,达到“人人满意工资收入,个个满意就业环境”,实现“零克扣、零拖欠、零投诉”的目标。
通讯员 邓娜 摄影报道
【新闻来源:南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