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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采取城区、乡镇和村组齐抓共管,做到机构、宣传、队伍、经费、责任“五落实”,严密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
为把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到实处,城区、乡镇都成立森林防火领导机构,实行行政领导制,领导和督促森林防火工作;同时,广泛开展宣传和动员工作;实行管理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城区、乡镇、村组,层层签订责任状,增强领导的责任感,确保森林的安全。此外,该城区还在重要林区配备18名专业护林员,成立兴宁区森林防火专业队和三塘镇、昆仑镇、五塘镇等3个半专业队,森林防火专业和半专业队员达70多人,全部装备有风力机等防火工具。
(许胜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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