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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院不断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应对“执行难”问题,维护了生效裁判的法律权威,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院把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确保司法公正、树立人民法院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改革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实行执行分权改革,实现了对执行权运行的动态监督;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路子,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运用新的执行方法,如新闻媒体曝光“老赖”、阳光执行、启动协助执行信息网络、集中开展“涉弱势群体案件”、“计生案”等专项执行活动;通过“两手抓”,提高执结率,一手抓执行强制措施,一手抓执行和解,实现了执行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大大提高了执结率,执结了不少“硬骨头案”、“钉子案”;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黄晓华 庞庆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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