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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隆安县屏山乡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大力推行“三责、两网、一考核”制度,有效地增强了综治干部的治安防范警觉性和责任感,有力地维护了全乡社会治安的稳定。
根据综治干部少、行政辖区广、人口多、治安状况复杂等乡情实际,屏山乡推行了“三责、两网、一考核”的新办法。“三责”即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各村、乡一把手的责任,分片负责;明确党委、政府分管综治领导的责任,分工负责;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分项负责。“两网”即信息反馈网和群防群治网,通过完善机制,加强综治基础组织建设。“一考核”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采取年中和年终综合治理联合评估检查、告诫提醒、部门联席评估考核、责任追究四种形式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卢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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