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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宾阳县精神文明建设传出好消息——在自治区第五批文明小区、文明庭院创建活动中,该县公安局机关大院、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大院、宾阳高中等10个单位庭院被命名为自治区文明庭院。
与此同时,宾阳县芦圩镇镇兴社区、黎塘镇金龙社区等4个社区被命名为南宁市第五批文明社区;县检察院、县新桥中学等5个单位被命名为南宁市第20批文明单位;王灵镇秀山村委洪水村、露圩镇被命名为南宁市第20批文明村(镇);县地税局和武警宾阳县消防大队被命名为南宁市2005年度军(警)民共建标兵单位。这是继该县荣获南宁市第五轮“文明县区”荣誉称号后,精神文明建设的又一个丰硕成果。
(李兰馨 韦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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