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林县法院在审判工作中,不断探索诉讼调解的新方法、新路子,总结出了“调解四法”,大大提高了调解结案率。近年来,该院调解结案率达75%。
——案例展示法。该法院平时注意收集一些典型的调解、判决案例,将其分门别类,装订成册,在调解之前,将相似的案件提供给当事人,使当事人了解该类案件的处理原则及处理结果;
——追根寻源法。一个当事人的背后,几乎都有一个“主心骨”,当事人意志的表达,往往受这些“主心骨”的左右,因此,在调解过程中,他们注意通过与当事人交谈或进行相应的调查,尽可能找出找准当事人的“主心骨”,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并通过他们来做当事人的工作,使调解得以顺利进行;
——集合调解法。对于一些同类相似案件,就其中的一案进行调解时,他们视情况通知其他案件的当事人到场,通过调解,使其他当事人受到启发,从而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圆桌听证法。对双方当事人争执较大的案件,他们采取邀请当事人的亲朋好友、有关镇村干部和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和当事人的代理人,以圆桌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听证,由旁听人员发表意见,共同评判,说服有错一方,促成案件的调解。
(杨莉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