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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局围绕“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宗旨,严格贯彻落实涉农税收政策,对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和销售农产品的个人采取定期定额办法征税时,在核定定额期间将充分听取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并将定额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公开,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完善涉农纳税服务,根据农民群众办理涉税事项的具体情况,不断创新思路、创新机制,质效并举,为农民朋友提供快捷、便利的纳税服务。
(黄济桓 韦山原)
【新闻来源:南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