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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良庆区那马镇坛良村一条总投资达60万元、长2.7公里的通村道路顺利完工并投入使用。该条道路的竣工为该镇社会主义新农村道路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那马镇坛良村委通村道路建设,真正体现了新农村建设“农民为主体,政府作引导”的原则。他们的做法是:政府和农民共同达成道路建设共识,政府向村民提供道路建设所需的材料、机械设备和道路施工技术,农民则向道路施工无偿提供修路所需堆放材料场地、取土和修路所占用到的土地,而且每个工作日负责出动不少于30个施工劳动力,保证修路所需的人工。这一做法极大地提高了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群众满意率达到100%。目前,按照这一做法,该镇另两条社会主义新农村道路建设又投入到了施工中,而且工程量已完成了一半。
(龚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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