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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春季学期,兴宁区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免除学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政策,使一批农村学生得到实惠。
三塘镇(含九曲湾中学、小学)、五塘镇及昆仑镇等公办中小学的15190名学生全部得到免除学杂费及补助公用经费。农村小学生每学期得以免除学杂费65元,县镇小学生免除80元。另外,按照兴宁区公用经费标准,按每名小学生10元、初中生15元拨款。
据悉,全城区免除学杂费和补助经费134多万元已全部划拨到有关农村中小学。三镇农村中小学学生只需缴付课本、作业本代收费和寄宿生的住宿费就能顺利上学。
(陆先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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