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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诉讼案中,大胆探索调解工作的新途径,有效平息了当事人双方的矛盾纠纷。去年初以来,该法院共审结民事诉讼案110件,经调解后结案的有104件,调解率达94.55%,出现了无申诉上访、无矛盾激化的可喜局面。
该法院强化法官的调解意识,将民事诉讼案的调解率纳入年终考核目标,对在案件审理中出现的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群体械斗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承办人和所在部门的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该法院还规定,民事诉讼案立案5天时间内,承办法官应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进行调解,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凡涉及有关法律知识的,要耐心讲解,缓和当事人过急的心理;庭审中,承办法官要在当事人之间设立一杆“平衡秤”,做到不偏袒任何一方;庭审后,对立即裁判可能会产生过激行为的案件,法院要求法官先不急于裁判,而是等双方当事人消除对立情绪后,再争取调解,不能调解的方才进行裁判。(蓝海鹰
梁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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