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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手机消费“价格陷阱”

    原价上千元的品牌手机现“优惠价”不足300元就可以到手了,是馅饼还是陷阱?针对手机强制消费成为消费投诉的热点,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不能光听商家的花言巧语,掉进了“价格陷阱”。

用“优惠价”设下价格陷阱

    从外地来邕务工的吴先生就掉进了手机“优惠价”的陷阱。前段时间,吴先生在朝阳路五金大楼一楼看手机,看到一款手机正在开展“优惠价”活动,标价才228元,但要求每月消费30元,一直消费到手机原价1180元为止。心动之余吴先生交了724元购买3台手机,这时商家又要求吴先生再交2000多元,称“这是必须要一次性交纳的预存话费”,并解释为只有交纳后才能把手机买到手。吴先生要求退货还钱,但是商家坚决不同意,并强迫吴先生花764元买了一台空机。事后吴先生越想越气愤,就找到了新华工商所投诉。

    无独有偶,在大学路某学院的大一学生小黄也有类似遭遇。小黄在朝阳路远硕通讯市场一楼看到一款原价为1180元的手机,正在进行“优惠”活动,现价228元。然而就在她交纳了228元后情况却有发生了变化,销售人员拿走手机称要其再交纳952元,才能入网会员价得到这款手机。小黄为此也走进了工商部门寻求公平说法。

    工商部门表示,这些以虚假的“优惠价”为销售目的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违反了《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条例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属于欺诈消费者的经营行为,随后工商部门依据有关条款,对相关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责令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进行了行政处罚。

手机消费小心掉进“陷阱”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像吴先生和小黄这样遇到欺骗性消费者的情况仅新华工商所就接到不少投诉案件,受欺诈的人群主要以学生、农民工等低收入人群为主,并主要发生在朝阳路五金大楼和远硕通讯市场一带,而事实上那里相当部分通讯店铺并不具备销售手机卡的资格。

    “随着工商部门的不断打击,一些不法商家还在不断变化欺诈手法,手段更是越来越隐蔽和狡猾。”新华工商所副所长阮俊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一些方式进行了揭露,如寻找种种理由不开销售凭据,甚至即使开了也是不真实的内容;再次就是不定期地更换销售人员,待发生纠纷后以“谁卖手机给你找谁负责”为由推搪消费者,让其找不到相应的人员来处理。

    据了解,这样带有欺骗和强迫性质的手机问题由来已久,工商部门也对此进行了多次集中整治。工商部门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行手机消费时注意一些问题:

    一、选择正规商场购机

    被投诉的通讯商场都采取分租柜台的方式,将各个柜台租给不同的经营者经营,虽然都办理了营业执照,但经营者的人员流动性大,素质也参差不齐,商场很难统一管理。建议消费者应该选择相对正规的商场选购手机。

    二、不要掉进“价格陷阱”

    不要听信经营者的宣传而掉入其所设好的“价格陷阱”。购买手机上当受骗的消费者一般多是郊区或地方城镇的居民甚至农民,本来收入就不高,觉得手机价格便宜就付钱购买,发现受骗之后自然就相当冤枉。

    三、不能光听商家花言巧语

    对手机做出的种种夸大宣传或者额外的优惠表示,一定要商家对所做的功能及优惠政策出具相应的文字说明,并在开具的发票或者购物凭证上写清楚。

    四、看清相关票据再付款

    若是正规的商场与销售商,所提供的手机必须是合格产品,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销售者有向消费者提供发货票和三包凭证的义务,建议消费者在付款之前,看清楚手机机身上是否有合格串号,是否有正式的包装、合格证以及三包维修凭证,看清楚这些后再付款,以更好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陈媚   /

执法部门加强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