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综合--携手共创全国文明城
机制创新 措施有力
兴宁区有效推进“创城”工作

    兴宁区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结合本城区的实际,采取“五突出五创新”的有效措施,努力做到机制创新、措施有力、主题鲜明、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有力地推动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顺利进行。

    一是突出主题,创新活动载体。针对创城工作问题多难度大的实际,该城区策划主题鲜明、目标明确、社会影响大、群众参与创建活动载体。如围绕建设微笑·秩序兴宁,广泛开展“微笑窗口”“排队推动日”等一系列“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道德实践活动;围绕共铸诚信兴宁,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围绕打造清洁兴宁,通过开展“兴宁是我家,卫生靠大家”等活动;围绕构建和谐兴宁,推广望州南和谐社区等成功做法,促进社会良好风尚的形成。

    二是突出重点,创新活动内容。该城区在创城工作中,明确主攻方向,抓住关键环节,突出抓好“环境、教育”等四个重点。通过设立清理整治“垃圾乱扔”现象处罚点、开展庭院清扫活动、自愿者清扫活动、“门前三包”活动和全天候清扫保洁等“四个清除活动”;采用高科技手段清理非法“小广告”,开通重点工地实时录像监控系统,有效地提高“五乱”监控能力;利用文明市民学校等教育阵地,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

    三是突出细节,创新活动形式。该城区在创城过程中,注意引入“细节决定成败”的理念,规范创建工作精细化管理流程。努力把工作做细,环环相扣,层层推动,扎实推进,力争每一项指标均达到A级标准。同时,还注重对“创特色、出精品”的策划,打响兴宁系列品牌文化,塑造 “特色文化形象”学校、倾力打造精品小街巷、增绿添亮和“穿衣戴帽”工程等,从而推动城区品牌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是突出责任,创新活动机制。针对创城任务重、要求质量高的实际,该城区实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责任制和考评机制,切实做到工作项目化、项目指标化,明确职责,任务到人,责任到位。同时,该城区还把创建成果作为检验工作、评价班子、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坚决落实首问负责制,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努力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漏洞、创建无死角。此外,该城区制定完善创城办例会制度、创城工作巡检督查整改反馈工作制度、居民小区创建工作协调联系制度和创建工作日常考核办法,形成了讲协调、讲协作、讲执行、讲境界的工作局面,使创建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和进展。

    五是突出榜样,创新活动导向。为了让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城区按照文明单位、军警民共建等7个类别,树立了7个示范点,努力做到以点带面,推动全盘的作用。目前,全城区已有国家级文明单位2个、自治区级文明单位13个、市级文明单位91个。特别是充分发挥望州南“能帮就帮”品牌效应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不断向前迈进。

(谢于碧 许胜北 韩帮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