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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是我国实行“限塑令”的第四天。我市使用塑料袋的情况如何?我市工商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的超市、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检查发现,较为集中的塑料袋批发点完全停止了超薄塑料袋的销售,大部分超市能认真执行“限塑令”要求。
多数商家自觉遵守新规
昨日上午,记者跟随工商执法人员首先来到我市塑料袋批发较为集中的交易场塑料袋批发摊点看见,上个月摆满了超薄塑料袋的货架上已经空空如也,摊面销售的都是合乎相关标准,厚度在0.025毫米以上的塑料袋。经营者介绍说,知道了“限塑”的消息,早就不从厂家订购超薄塑料袋了,至于还没销售完的超薄塑料袋在“限塑”的施行之日起就停止了销售。记者看到,这些塑料袋大多分大中型三种类型,每扎(50至30个不等)的价格在7.5元到10元之间。一老板告诉记者,“限塑令”执行后,现在销售的符合规定的塑料袋价格比以前翻了好几番,而销量比原来的少了一半以上。
为防止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流入市场,工商部门要求商品零售场所应向依法设立的塑料购物袋生产厂家、批发商或进口商采购塑料购物袋,并索取相关凭证,同时必须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以备查验。
随后执法人员前往一些大型超市检查,发现所检查的超市都不再使用超薄塑料袋,供消费者有偿使用的环保塑料袋大多分为大、中、小三种型号,每个塑料袋上都标有可循环标志,售价0.1元至0.5元不等。
从源头堵住不合格塑料袋入市
针对媒体反映的市场上仍有人使用禁用塑料袋的情况,带队检查的工商局副局长郭远福表示,虽然农贸市场执行“限塑令”有难度,但一定要执行。
据了解,集贸市场的经营方式和长期以来的交易习惯确实给“限塑令”执行和监管造成了困难。摊主不理解,市民有意见,流动摊贩使用塑料袋难以控制,这些都是“限塑令”在集贸市场执行难的重要因素。目前,工商部门展开的清查也将集贸市场作为重点,用“软硬结合”的方式推进集贸市场执行“限塑令”。郭远福重申,从6月1日起“限塑令”生效,工商部门对于违规行为就有查处权利,但由于农贸市场“禁塑”难度相对较大,且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会给出一定的宽限期让市场加紧整改,落实到位,之后仍会按规定进行处理,凡屡教不改的业主或市场将会被处罚。
“目前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我们还是以教育为主。”郭远福表示。由于“限塑令”刚刚实施,消费者和相关经营单位完全接受还需要一个过程,如出现屡教不改等严重行为最高将可以处1万元的罚款。“限塑令”执行必须要堵住源头,市民要学会接受和习惯。
郭远福表示,为从源头上遏制违规塑料袋,工商部门将把好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准入关,凡是经营范围中涉及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的各类市场主体,要严把登记注册关,严格审查相关文件资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塑料袋生产和经营企业,坚决不予批准。
本报记者陈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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