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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我市将按照国家新规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向顾客提供0.025毫米以上厚度的塑料购物袋时,应当明码标价,一律不得免费提供。这意味着,往后那种几分钱一个的超薄型塑料袋不能够再用了,市场上流通的塑料袋都必须是厚度大于等于0.025毫米超厚型的,市民们必须自己掏腰包购买,于是“新版有偿塑料袋价格怎样”等问题成为更多市民的聚焦点。
记者昨日在走访市场后了解到,目前南宁各大商场都在紧锣密鼓地为“限塑”作最后冲刺,部分超市已经对收费塑料袋价格提前作了公示,在个别超市新版有偿塑料袋也已经“亮相”准备上市。
定价:每个0.5元以下为主流
“限塑令”的大限将至,塑料购物袋不再免费,其价格将是多少?这成为众多市民关心的问题。记者走访的商场和超市,对塑料购物袋的价钱大多已定出价格,个别超市还在交款处提前公示了。一些商场属于全国连锁,塑料购物袋采取统一采购的方式,价格由总部决定。如北京华联总部已宣布,出售的塑料购物袋会分价格为0.1元、0.15元、0.2元、0.3元4种规格的袋子。华联在南宁的超市也将执行这个价格。南宁人人乐五象购物广场有关负责人则说,该商场推出的塑料购物袋将分3种规格,价格分别为0.3元、0.4元、0.5元。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张少泽告诉记者:“我们也考虑到顾客的购物习惯,如果定价太高,可能会造成顾客的流失。”在沃尔玛超市朝阳店,记者在2楼交款处看见,新款塑料购物袋已经开始提前公示,该店副总银拥军介绍,“依据型号的不同价格将不同,收费标准每个在0.1至0.3元之间,费用在购物小票中体现。”
据了解,传统超市购物袋价格一般为每个0.14元,部分城市已公布的环保塑料袋价格按规格不同通常为0.1至0.3元。业内人士认为,按照新的标准,新版塑料袋生产成本提高,价格自然会有所上涨。但由于塑料袋的制造工艺简单,原材料成本也低,因此塑料购物袋的价格不会太高,估计单价在0.1至0.5元之间。
种类:多按规格分大中小三种
沃尔玛超市朝阳店副总银拥军向记者透露:“目前超市已经准备好了相当数量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袋,第一批塑料购物袋目前已经到店内。按照规格不同,共分大中小3种类型,承重量主要划分为三个区间:4公斤、6公斤以及8公斤。”记者看到了首批新塑料购物袋,外观和旧版免费的塑料袋比较相似,新型的购物袋全都标注了规格、环保用语等,用手接触立即感觉到新塑料购物袋明显比旧版免费的塑料袋厚些,且结实多了。“新的塑料购物袋按国家标准制作,在质地和载重量等方面比原来增加了30%以上,所以摸起来要厚些,将有利于消费者重复利用。”银拥军说。
在长堽路的聚福隆超市,记者看到,该超市已推出每个0.1至0.3元的购物袋也是分大中小三种。该超市有关负责人表示:“从6月1日起,超市就不再免费给顾客提供塑料袋,顾客可根据自己购买商品的多少选择大中小三种型号的有偿塑料袋。”
塑料袋销量比以前有所增加
感受到“限塑令”影响的还有批发市场的商户。昨日上午,交易场一批发塑料袋的女店主告诉记者,塑料袋的批发价格目前没有变化,但是6月1日后肯定要比以前提高。
“我们现在进的塑料袋都比以前贵了,以一打50个的黑色塑料袋为例,我们进的价格比以前贵了几角,而我们卖出的价格仍然是原来的。”该女店主表示,很多消费者不太能接受价格的上涨,所以也一直不敢涨价。记者还了解到,这段时间不少消费者开始囤积塑料袋。“一下子买几打,以前都是一打一打地买,现在销量比以前增了三分之一左右。”该店主说。
市民希望各方分摊限塑成本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过去一个普通塑料袋的成本在0.15元左右,如今一个同样规格的袋子大概需花费0.2元。这还是普通塑料购物袋的价格,如果是降解塑料购物袋,每个的成本要更高。
大多数受访的市民坦言:“限塑令”能“限塑”,但让他们单独承担环保的代价,心里觉得不太合理。有的人认为应由商家买单,超市用多少袋子,向环保基金交纳相应环保基金,原因是以前购物袋虽免费,但商家已将成本计入商品价格。
已经使用上超市免费派发的环保无纺布购物袋的黄阿姨说,对于使用塑料袋的消费者来说,实施“谁受益,谁支付环保成本”也算合情合理。不过,在成本分摊机制上,消费者固然应为相应环境损害买单,但购买塑料袋的商家、生产塑料袋的厂家,甚至负有环保职责的政府,也应该分担成本。
本报记者陈媚 通讯员唐海平 文/图

部分超市已公示购物塑料袋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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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若发现违规商家请即刻举报
昨日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为塑料购物袋的新规量身定做的《南宁市工商局推进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工作实施方案》已出台。从6月1日起,我市工商系统将重点检查商场、超市、市场以及销售门店提供、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情况,若消费者发现商家有违法使用塑料购物袋的行为,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届时违反规定的商家将受到处罚。
据了解,从6月1日开始,我市工商部门将重点对超市、商场、商品交易市场、从事塑料购物袋生产销售企业进行检查,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和依法查处提供、使用、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等各种违法经营行为。清查内容为三个方面。一是检查塑料购物袋生产、销售企业是否有合法的证照,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二是检查经营者是否停止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以下简称超薄塑料购物袋),依法查处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行为。三是检查商品零售场所是否存在以下行为: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的;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定的内容方式标明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的;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的;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的;不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单价和款项的;商品零售场所不向依法设立的塑料购物袋生产厂家、批发商或进口商采购塑料购物袋,并索取相关证照,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以备查验的;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的。对以上行为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与此同时,工商部门还将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把登记注册关,对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其经营范围中涉及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的当事人,要从严把关。我市工商部门准备在日常监管及企业年度检验中,把从事塑料购物袋生产、销售的企业作为检查重点之一,加大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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