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财经--经济视角
严控首府CPI不越“红线”
市物价局开展价格利民行动

    严控价格上涨、大力清理收费、加强价格检查、做好价格服务……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与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如教育、医疗、商品房等价格都被纳入了物价部门今年的价格利民行动中。

    “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减轻人民群众生活压力”被列入南宁市物价局利民行动的首位。今年的目标是:力争将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全国全区平均水平之内。

    物价部门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要求,在本级权限内对价格上涨幅度大、市民反应强烈的部分商品实施调价备案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稳定市场预期,稳定价格总水平。

调价:保障群体利益

    作为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把关部门,物价局除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部署的调价项目和节能减排调价项目外,要求各县调整价格必须提前报市物价局备案。

    调整价格时必须充分考虑低收入群体的承受能力,对低收入群体实行优惠减免政策,努力把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看病:实行最高限价

    为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物价部门除对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清理和规范外,在总结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单病种限价工作,凡选择单病种限价治疗的患者,治愈出院费用未达到限价的,按实际治疗费用结算,实际费用超过限价的,按最高限价结算。

教育:规范中小学收费

    据介绍,大力清费减负和规范价格管理,减轻人民群众负担是物价局今年工作重点,在教育收费上,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行为,落实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项免收费政策,坚决制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行为发生;严格控制择校生收费标准;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取消城市义务教育杂费收费政策;降低或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或收费项目。

行政:降低收费标准

    在收费管理上,贯彻落实自治区取消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的政策;规范职业资格考试收费,取消不符合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规范卫生监督防疫收费;清理兽药审批检验收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公益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的清理结果,继续做好编制我市相关收费目录的编印和向社会公布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和收费许可证核发工作,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涉农:加强收费管理

    在物价局的价格利民行动中,把农民的利益与价格行动相联系起来。通过对糖料蔗收购价格采取蔗糖价格挂钩联动和二次结算的管理方式,从严审核蔗糖销售价格,促进蔗农增产增收,有效保护蔗农利益。

    另外,全面清理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对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进行全面清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减免政策和抗灾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的收费减免政策;加强监督检查,对自立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收费项目等乱收费行为要坚决查处。

本报记者黄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