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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百问(2)

    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相关内容

    6.《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07版)》由哪两部分构成?

    答:《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07版)》由“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两部分构成。基本指标反映文明城市创建的基本情况,共30条指标113项内容。特色指标反映城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特色,城市(城区)整体形象。

    7.《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07版)》的基本指标包括哪几部分?

    答:包括“六大环境”、“一大创建”,即: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8.《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07版)》数据采集主要采用什么方法?

    答:测评体系数据采集主要采用听取汇报、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实地考察、整体观察六种方法。

    9.《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07版)》的分值如何构成?

    答:测评体系分值构成为总分116分,其中基本指标100分,特色指标16分。

    10.《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07版)》中的特色指标包括哪几项?

    答:(1)创建工作集中宣传;(2)荣誉称号 ;(3)城市整体形象。

    11.《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07版)》的评分采用什么方法?

    答:测评体系的评分采用“状态描述法”,以 A 、B、C描述测评内容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