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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强拆违法抢建房屋

    本报讯(记者吴军  通讯员张小平 冯梅丽)12月20日上午,南宁经开发区城管、公安、规划等执法部门对友谊路新塘桥那洪村民抢建房屋的违法建设行为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共拆除抢建房屋占地面积约180平方米。

    记者在现场看到,违法抢建的房屋是一排在建的砖木结构平房,大部分正在建设基础部位,其中边端处的两间房屋已基本建完,拆除工人对房顶的石棉瓦和木料采取了手工拆卸,一台钩机对墙体和地基逐一进行拆除。整个拆除过程比较顺利。

    据悉,该处房屋没有办理任何建房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建设行为,实施强制制止行动前,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发了《规划检查通知书》和《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工并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可是当事人拒不接受调查,并在停工一段时间后趁周末抢建起了两间房屋。该处违法建设不但无任何审批手续,而且其所占土地紧靠公路拐弯处,是占用内河河道回填起来的。如果整排房屋建完使用,会给防洪排涝和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经开区多次派执法人员到现场对当事人和施工人员做思想工作,希望当事人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已建部分,可当事人都拒不理会。为此,经开区依法组织了此次强制拆除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