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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璇 通讯员徐曼春)2006年—2007年,兴宁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道路建设目标项目共157项,建设共384.59公里,总投资6383.65万元。今年以来,兴宁区大力推进新农村道路建设项目。记者了解到,截至11月23日,开工157项,完成141项,占89.8%,完成359.9公里,占93.58%,累计完成投资6746.37万元,占106%。
据介绍,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中,兴宁区采取“三推进”推动新农村道路建设。一是优先配备资源促“推进”。城区在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道路建设项目的保障上,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形成一支能干事、干成事的工作队伍;做到资金优先使用,保证城区配额资金足额到位,确保每个项目及时启动和建设运行。二是规范化监管促“推进”。城区在道路建设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中,从项目的申报、任务的下达、工程设计、项目招(邀)标都按规定走程序,并且形成完整的监管闭合系统,做到各项目开工时有文字材料,每周有进展情况,用数字和文字描述形象进度,说明状况和原因,以及办法措施,完工时有文字总结,及时了解项目动态,准确把握建设进度和形势。三是及时突破难点促“推进”。兴宁区主要领导经常深入道路建设项目一线检查督促,对各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属于城区职能范围内能够协调解决的,及时组织城区机关部门到项目一线进行办公,解决相关困难,属于需市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城区组织相关部门及时与市部门进行对接,缩短手续办理时间,加快项目进程,鼓舞士气,强力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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