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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黄敏)随着“城乡清洁工程”的进一步深入开展,与之相匹配的法律法规也即将出台。27日,市人大城建委、人大法工委和市法制办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坛洛镇及其基层村组和西乡塘区的“城中村”进行《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立法调研。
当日记者随调查组走访时,发现昔日的“脏乱差”现象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清洁整齐的景象。据衡阳街道办党工委书记蒙彦介绍,目前辖区“城中村”的村容村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村道干净整洁了,非法小广告少了,店铺跨门槛经营的现象也得到整治,村民和外来租住人员也逐渐养成了保持环境卫生清洁的观念和习惯。但是,在开展“城乡清洁工程”过程中却遇到了没有执法权等问题。
据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调研主要针对“城中村”、乡镇以及农村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城市管理的差异,城乡容貌和卫生管理中亟须通过立法授权或予以规范的事项等问题。此前,已采取了立法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向社会听取意见。
据了解,即将出台的《条例》拟将管理范围由城市拓展延伸至乡村,旨在加强乡镇和农村环境卫生事业,尤其是在完善乡镇和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方面,城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乡镇和农村的扶持力度,落实十七大关于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的要求,发挥城市文明的辐射、带动作用,统筹城乡区域发展,贯彻城市反哺农村和以人为本的要求。

横县为不断巩固提升“城乡清洁工程”成果,实行主干道和重点路段24小时保洁 及属地包干等长效管理机制。图为环卫工人正在进行清洁卫生。农健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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