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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湘萍)中秋佳节,喜庆团圆。记者昨日获悉,市建委已于日前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确保农民工兄弟拿足工资过一个欢乐喜悦的中秋、国庆节,防止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行为和恶意追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项目必须健全施工现场封闭管理制度,健全农民工工资监控发放和工地清欠公示制度,加强现场劳务分包管理,并做好应急预案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立即对未结算和支付的项目进行清查,全面掌握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结算和支付情况,把排查出现的问题及时清理解决,对存在纠纷和拖欠项目的,要求于2007年9月25日前报市建筑管理监察支队或项目所在地的县、城区、开发区的建筑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9月15日至10月31日市建委组织清欠专项检查小组随机抽查企业、项目落实本通知要求的情况。对于发现不按规定做好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进行全市通报,严重的将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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