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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黄滢)9月24日,市政府印发《南宁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对今明两年南宁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主要内容、具体实施步骤进行明确。整个试点将在2008年5月30日前完成。
根据方案,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经过1年左右的时间,全市建成一批村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要求示范点的党组织领导充满活力,村民自治机制比较完善,村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渠道畅通,在社区经济、政治、文化和其他事务中切实发挥主人翁作用。社区群众自治组织、社区志愿者组织、社区民间组织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社区内各类组织职责明确、制度完善,能有效地开展工作和活动;民主协商机制、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共建机制、民情民意反映机制健全,运转协调;社区内服务组织、服务制度和服务机制健全,服务质量较好,能满足社区村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社区内学习氛围浓郁,文化生活丰富;邻里诚信友爱、团结互助;家庭和睦幸福、互敬互爱;居民生活习惯良好,崇尚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社区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秩序井然,村民群众安居乐业。
该试点工作将从合理设置农村社区、促进农村社区村民自治建设、加强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社区服务组织、推动农村社区卫生事业发展、繁荣农村社区文化教育事业、加强农村平安社区建设等七个方面的主要内容抓起。
前期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制订方案等工作将于今年10月15日前结束。10月16日至2008年4月30日,试点工作将进入组织实施、推动试点阶段。市本级将在武鸣县两江、横县马岭、青秀区刘圩三个镇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每个镇完成不少于5个自然村(屯)的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各县区要选择3至5个自然村(屯)作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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