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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府字〔2007〕10号
为了欢庆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2007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的隆重举行,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增加节日喜庆气氛,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决定举办“盛世和韵 魅力南宁”2007南湖灯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灯展时间:2007年9月23日至2007年11月5日。
亮灯时段:
9月23日:20:00—24:00;
中秋节(9月25日)、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党的十七大召开日(10月15日)、“两会一节”期间:19:00—24:00;
其余时间:19:00—22:30
二、灯展地点:南湖公园(南湖大桥两侧、下湖湖面、环湖路、名树博览园)和滨湖广场。
三、为了共庆佳节、共享和谐,这次灯展实行免费开放。
四、前往观灯的观众要爱护现场的灯展设施、花草树木及其他公共设施,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推搡拥挤,不得影响和妨碍他人活动,不得触碰花灯及电线等带电设施,做到文明观灯、有序观灯、安全观灯。
五、灯展的许多布展区域在湖面及湖边,南湖水深危险。观众不得在南湖大桥、南湖九拱桥桥面停留观灯,也不要太靠近湖边观灯。
六、未成年人前往灯展现场要有成年人监护,避免走散、丢失和踩踏、掉湖落水事故的发生。
七、前往观灯观众的随行车辆,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按指定路线行驶,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停放。禁止任何车辆进入灯展现场。
八、这次灯展展出时间为期约一个半月,请观众尽量错开节假日、会庆高峰期,合理安排观灯时间和路段,以免发生拥挤等不安全事故。
特此通告。
200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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