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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府拟建建设行业二级劳务市场
有不良记录的劳务队伍将向社会通报

    本报讯(记者陈湘萍)昨日,记者从市建委获悉,我市计划建立建设行业二级劳务市场,将包工头引入二级劳务市场,纳入部门行业管理范畴,先备案后施工,先施工后持证。计划于今年底基本实现二级劳务市场的运作,2008年底,所有企业实行劳务分包,包工头式用工的方式将被取消。

    据悉,目前我市建设行业劳务供需矛盾突出,劳务队伍数量和人员素质远远跟不上建筑市场的发展需要。并且由于存在包工头式用工的方式,造成了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问题的产生,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

    为有效解决以上问题,加强对我市建筑劳务市场的管理,市建委已开始制订相关方案及拟定《南宁市建设领域劳务分包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框架文件,力争率先在广西建立起建设行业二级劳务市场。

    建设行业二级劳务市场建立后,将把包工头引入二级劳务市场,建立劳务信息库,先备案后施工,先施工后持证。通过建设领域二级劳务市场,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劳务市场行为,让劳务关系链真实、合法地浮出表面,将“暗包”转为“明包”。

    将开展全市范围内的劳务队伍诚信考评活动,建立劳务队伍备案制度。要求在建工程项目和准备开工的项目,由施工单位落实到项目部将用工的劳务队伍情况上报市建管处进行登记,逐步建立劳务队伍备案数据库,对于未有不良记录的劳务队伍均视为诚信良好,对于有不良记录的劳务队伍,将向社会通报,不允许其在南宁市备案。

    实行劳务市场交易及合同备案制。总承包企业在一级市场交易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选择经备案且符合条件的劳务企业、劳务队伍和项目负责人。劳务分包可不进场交易,由总包企业直接选用,双方根据信息价和市场询价协商交易价格,并按格式合同范本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在劳务市场管理机构登记备案。在交易大厅公示、在劳务市场管理机构登记备案后,方可办理安全措施备案手续,作为项目开工建设必备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为做到以上几点,目前市建委已经拟出了具体措施,包括要大力扶持发展建筑劳务企业,形成“金字塔”型结构的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序列。在各县(包括外省)和各大总承包企业建立劳务培训和输出基地,从各地成建制引进诚信好的劳务队伍,加大对建筑业农民工的培训和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