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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出台
让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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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状况将加快得到改善,贫困残疾人将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而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也可以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近日,市政府发布了《南宁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纲要》为我市残疾人的生活做出了新规划。

使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康复工作是残疾人事业的重点。“十一五”期间,南宁市将努力帮助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其中6城区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6县的残疾人70%以上得到康复服务。通过实施白内障复明、精神病防治康复、聋儿、弱智、脑瘫、孤独症康复、社区康复等重点项目,使3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在“十一五”期间,我市每年将为1000例以上生活困难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提供费用补助,进一步推进“白内障无障碍城市”创建工作;完善低视力康复服务网络,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救治;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此外,南宁市还将逐步健全和完善聋儿康复网络,开展社区、家庭聋儿康复训练,进一步完善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聋儿语训部的设施建设,提高聋儿康复水平。通过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南宁市每年将对2000名以上困难精神病患者免费提供常规服药,探索和开展精神病康复托养机构和工疗站的建设,为精神病康复者创造就业的机会,回归社会正常生活。

    此外,南宁市还将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动员残疾群众参加新农合。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资助贫困残疾人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适当提高贫困残疾人的报销比例,提高救助标准。将白内障复明、肢体残疾矫治手术、聋儿助听器验配、精神病的治疗等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报销目录。

加大残疾人教育力度

    残疾人提高自身素质、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根本在教育。《纲要》在如何帮助残疾人接受教育方面也有了明确的思路。

    “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完善随班就读保障体系,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10年,“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要达到85%以上,其中城区要达到92%以上,各县要达到81%以上。

    5年内,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将被纳入各地义务教育体系,政府还要为此制订优惠政策加以扶持,市、县政府要划拨专款设立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助学金。争取在市辖各县都设立特教学校,在城区普通学校增设特殊教育班,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接近当地健全儿童少年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南宁市在努力使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同时,还将拓宽残疾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渠道,让更多的残疾考生进入高等院校深造。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计划在2010年前开设特教大专班,招收盲聋哑学生入学。

新增5000名残疾人就业

    《纲要》为残疾人就业定下了新的目标:“十一五”期间,南宁市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5000人,每年新增1000人,培养、培训盲人按摩人员100名,其中医疗按摩人员10名,保健按摩人员90名。

    “十一五”期间,南宁市将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确保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并全面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各类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按规定缴纳的就业保障金,由地税机关代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缴纳的就业保障金,逐步实行由财政部门代扣。

本报记者黄滢

【新闻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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