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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失业保险新举措让失业人员尝甜头
1465人主动停领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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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罗琼)近日,原南宁市木材公司的失业人员黄女士主动到南宁市失业保险事业管理所办理停领失业金手续。她高兴地向记者表示,再就业后有再就业优惠政策扶持,如果再次失业,之前应领未领的失业金一分未少甚至更多,因此现在暂停领取其实并不亏。昨日,记者从市劳动部门获悉,南宁失业保险工作又有新亮点,目前已有近1500名失业人员主动申请停领失业金,越来越多的失业人员尝到了保生活、再就业的双甜头。

    据市失业保险事业管理所所长张爱民介绍,南宁市进一步放宽失业金享受期限,明确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成功后,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手续,再次失业时可申请恢复领取所剩期限的失业保险待遇。昨日上午,记者在南宁市失业保险事业管理所看到,每一位办理完停领失业金手续的人员,均得到一张劳动部门开具的“暂停失业保险待遇”书面通知,明确标明自己何年何月暂停领取、应领几个月、未领几个月等信息。

    “失业金没领完就再就业的人员,在新的工作单位要继续参加失业保险,如果再次失业了,可以凭暂停失业保险待遇通知及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有关材料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接续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未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失业金按当期标准发放,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张爱民介绍说。据悉,2006年,我市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不断探索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有效机制,用于促进再就业的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支出为478.64万元,比2002年增加1.5倍,帮助3798名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再就业率达到38.4%,为历年最好成绩。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465名失业人员像黄女士一样主动申请停领失业保险金,共为我市节省失业基金当期支出594.34万元。

    张爱民告诉记者,随着南宁市企业改革力度增大,失业人员再就业压力日益加大,引导失业人员积极就业,既是帮助他们解决生活问题的根本办法,又是缓解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压力的有效途径。我市除了加大对失业人员再就业新政策的落实外,还积极引导树立失业人员“就业为先”的观念,通过举办失业人员再就业指导会,让失业人员了解养老、医疗等政策,再就业优惠政策,如何进行劳动维权等知识。

    同时,我市加大就业再就业扶持力度,如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灵活就业的,给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社保补贴等,对失业人员树立“就业为先”观念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新闻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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