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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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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庞春妮  通讯员邬超宁)今年以来,我市不断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平抑物价措施逐步落到实处,特别是春节期间我市消费市场货源充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回落。2月,全市居民消费价格累计比指数102.1,比1月份回落0.1。与全区相比,我市2月份物价指数比全区平均水平低1.1个百分点,在区内排位由去年的第一位降至第九位,降幅明显。

    八大类商品中,除食品类和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指数比上月小幅上涨0.3和1.6外,烟酒、用品类、衣着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交通和通讯类、居住类价格指数均比1月下降。

【新闻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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