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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乱停”是我市正在治理“五乱”中的一乱,这一现象不仅反映了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和停车秩序的不规范,也给行人和行车带来了不便。为此,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别对人行道上的车辆和车行道上的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治理。从去年9月下旬开展“城乡清洁工程”至今,我市针对这一现象的实施整治措施得力,使城市道路通畅状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通过积极协调、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稳步推进车辆的静态管理工作。各城区大队在明确落实专人、专车的基础上继续协助威宁公司开展好人行道车辆静态管理工作,将管理范围扩大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坚决取缔违规设置的车辆保管点,并积极与辖区内街道办事处对违规在主干道批准静态停车的问题进行了协调。经常走访需要临时占用人行道及道路管理范围临时停放车辆的经营户、业主及单位负责人,细心讲解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尽量避免与业主发生纠纷,做到走访有记录、情况有登记。
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还积极联系城区政府、街道办事处,进一步规范车辆保管点车辆停放秩序,要求统一方向,紧密停放。同时,加大对在人行道上违章停放车辆行为的处罚力度,双管齐下,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据统计,“五乱”整治期间共向车辆保管点下发《责令限期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64份,处罚汽车乱停放行为4261起,罚款213400元。目前,支队正计划对人行道乱停放摩托车及非机动车行为采取措施实施处罚。
兴宁区作为南宁市的一个老城区,商业区集中,人口流动非常大,但这个城区人行道上的车辆停放却很有秩序,很少出现车辆乱停放的现象。该城区下属的朝阳街道办管辖区内有火车站、市交易场和市十三中等3个车辆停放较为集中的地点,对此,朝阳街道办对停放在市交易场的车辆派专门人员进行管理,并对这些人员进行上岗培训,一旦出现问题,便责任落实到人,以促进车辆停放的规范管理;对火车站和市十三中的等地段的车辆进行划分车道规范管理。
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管理相结合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整治车辆乱停工作中,结合实际采取了多种措施,疏堵结合,开展了治理“五乱”的“城乡清洁工程”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市区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停车秩序,并逐步形成了长效管理机制。
首先加强了对市内车辆乱停现象严重的路段和地区的治理。例如对市区内各大商场、批发市场、菜市、酒楼饭店、学校以及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周边道路违法乱停的出租车、自行车、残疾车、人力三轮车进行整治;并在夜间经常性地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占用道路摆设摊点的夜市以及周边乱停放的车辆进行整治,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据统计,从2006年9月至12月底,共开展各项集中整治行动28次,查处机动车乱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10701起,非机动车违法行为4266起,行人交通违法约90000人次,残疾车违法搭客926起。并将静态道路交通管理纳入法制建设轨道,我市交警支队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了《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治理“五乱”行为的通告》,将治理车辆乱停行为以及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为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重点整治目标。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后,交警支队对静态道路交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于近日上报市政府法制办,争取通过以地方性立法或政府规章的形式,来完善和提升静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依据。
其次,从源头抓起治理车辆乱停的问题。据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早在2004年我市就制定了《南宁市停放车专项规划》,并根据规划一直在恢复建设路外停车场,但还是不能满足如今日益增长的机动车数量。所谓路内停车场就是在道路红线内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设置的停车场,而路外停车场则是道路红线外设置的停车场,比如建筑物配建的地下停车场、各单位院内的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等。一般来说,一个发展中的城市应该以路外停车场为主,路内停车场只是路外停车场的补充。而目前南宁市的路外停车场还比较少,因此我市还将继续恢复和建设路外停车场。
同时,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还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以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据了解,开展整治“五乱”工作以来,交警支队加强从源头抓车辆乱停问题,同时及时通报整治的情况,公布整治“五乱”的新措施和举措,以扩大整治的声势和影响,使社会宣传与路面管理有机结合,良性互动,并对一些典型的车辆乱停现象进行曝光,让市民进行监督,形成齐抓共管,以增强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还制订了一系列工作方案及工作制度,形成统一、长效的管理模式。
车辆停放将进一步规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我市对车辆乱停的整治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例如部分“特权”车辆不按规定到指定地点停放;部分商场、菜市、酒楼、饭店周边停车场点较少;部分学校没有落实“门前三包”,导致大量学生的非机动车占道停放,以及学生家长接送学生的车辆乱停放现象严重;公共停车场数量、容量不足,并且部分建筑配建停车场被改变了使用性质;公共地下停车场的利用率还比较低。
目前,我市正深入持久地开展“城乡清洁工程”,为此,在巩固前阶段整治效果的前提下,我市各城区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据了解,交警支队还将进一步加强静态交通管理及法制建设工作,并通过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重点解决特权车辆的停放及学校周边道路车辆停放等难点问题;市交警支队会同市规划局、交通局要加强路内临时停车场点和出租车临时上下点的规划,以便进一步缓和停车供需的矛盾,落实疏堵结合的方针;同时还将加强道路临时停车场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内停车场点的申办程序。
本报记者王璇
 市内部分街道两旁的绿化带已改成停车点,车辆停放更方便更规范。本报记者王黎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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