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  「首府」  「实用」  「权威」  「公共」  「县区」  「视点」  「体育」  「文娱」  「专题」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要  闻

“布兰卡”火灾原因查明
未经任何部门审批,违规燃放烟花酿此大祸


【行距:  】 【字体:  】 【颜色: 绿 】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本报讯(通讯员宫玉郡)昨日,“12·24”布兰卡火灾原因查明,两名责任人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12月24日22时25分,园湖南路东一里4号的布兰卡酒廊发生火灾,造成3人轻伤,其中一名是搜救中负伤的消防员。

    火灾发生之后,自治区消防总队、南宁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的领导先后到场指挥部署火灾调查善后工作,要求相关部门要迅速查明火灾原因,对火灾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区市两级消防部门在火灾现场即成立火灾原因调查专案组,立即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经过调查,确定火灾原因是舞台上燃放的烟花点燃了舞台顶部吸音棉,导致火灾发生。火灾烧毁灯光、音响及吊顶部分装修材料等一批,过火面积41.5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2800余元。

    布兰卡酒廊未经任何部门审批,在营业期间违规燃放烟花是造成此次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同时该酒廊消防安全核定经营人数为300人,但在火灾发生时酒廊内人员已有近400人,严重超员为灾后人员疏散造成极大困难。所幸火灾发生在前半夜,被困人员神志较清醒,酒廊员工经过培训疏导得力,顾客相互之间协同逃生,酒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正常,消防官兵搜救及时,才实现火灾的零死亡。酒廊艺术总监莫某(男,30岁)因消防意识淡薄,擅自策划并燃放烟花导致发生火灾,对火灾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酒廊总经理向某(男,29岁),同意酒廊策划并燃放烟花,对火灾的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公安机关已依据《消防法》对两人分别实施行政拘留5天和3天的处罚。

【新闻来源:南宁日报

报社简介 | 网站介绍 | 网络广告 | 联系我们 | 网上投稿
本网站由南宁日报社网络中心制作发布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象 引用请注明出处
建议您使用1024*768分辩率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