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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邓艳霞 通讯员罗然)昨日上午,广西“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5·11”特大团伙走私盗版光盘案的情况。
为有效遏制我区边境地区日益猖獗的走私盗版光盘的违法行为,我区从去年7月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场封堵和打击走私盗版光盘专项行动。其中,“5·11”特大走私盗版光盘案的侦破,不仅是今年我区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的又一重大成果,也标志着“封堵和打击走私盗版光盘的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
2005年5月11日17时许,凭祥海关缉私分局在南宁市五一路某仓库执法检查时,当场在该仓库查获涉嫌走私的光盘59箱共计59000张,随即立案侦查。最终查明,早在2002年,被告人林跃华就伙同郭碧华等人在境外(越南)投资成立星光影碟联营企业公司,进行盗版光盘生产,偷运边境进入国内销售,主要经南宁运输至广州进行销售。2005年1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黄日锋还与被告人冯君东从广西宁明县爱店一带偷运光盘入境,并组织张稳宁、冯业、黄日宁等被告人运输光盘至南宁。经初步查实,该走私集团自2002年12月至2005年8月间,共从境外走私盗版光盘1998.4万张,其中DVD光盘977万张,VCD光盘1012.4万张,偷逃税款共计1596.7万元。
该案涉案数款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又涉及广西、广东、福建、香港等境内境外多个地域,且该案主犯郭碧华、林跃华等为香港商人,案情复杂,2005年底和2006初,海关总署缉私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决定对“5·11特大走私光盘案挂牌督办,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和南宁海关缉私局、凭祥海关缉私分局成立了“5·11”特大走私光盘案专案组,专门负责此案的侦破工作。经过1年多的艰苦努力,除主犯郭碧华远逃国外之外,该集团以林跃华为首的其余17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抓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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