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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宁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为重点,对农村执行计划生育家庭实施奖励,规定了一系列的奖励及保障措施,从社会保障上解决计生户的后顾之忧,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体系,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从“处罚多生”为主向“奖励少生”与“处罚多生”并举转变,确保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取信于民。
10月13日,在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南宁市人口计生委主任黄海就《实施意见》相关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构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实施意见》规定,农村符合政策自愿放弃生育二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一方已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金5000元。
《实施意见》还设立长效节育奖:对农村自愿结扎的计划生育二女家庭进行奖励,即扎即奖,从落实结扎措施的第二个月起,夫妇每人每月发给奖励金25元,至男方60岁、女方60岁;对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产后6个月内自动落实放环措施的夫妇,从女方年满49周岁的第二个月起,夫妇每人每月发给奖励金50元,至男方60岁、女方60岁;对农村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已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有环扎禁忌症的以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证明为准)的,个人应缴的新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每人10元)由同级政府财政补助;对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一方发生意外死亡或严重伤残、其子女未满18周岁的,给予一次性补助金2000元;对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意外死亡后,不再生育、收养子女,至女方年满49周岁,给予一次性扶助金2万元;对农村独生子女、计划生育二女结扎家庭的女孩,考上大学专科院校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考上大学本科以上院校的,一次性补助2000元。
南宁市人口计生委主任黄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构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重点突出对计划生育户的奖励,奖励的范围也突出以农村为主,并将奖励的时间前移,使其提前享受到优惠政策,以调动农村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和谐发展。加大政策推动力度和利益导向措施并不意味着对违反计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不予处罚,把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从过去强调处罚为主转变为既实行奖励少生,又处罚多生,奖罚分明。
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要积极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特别是涉农部门要结合实际,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实行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等措施;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制订相关措施,建立健全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制度;民政等部门要制订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对农村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二女结扎家庭,夫妻或子女因重大疾病、伤残、死亡及因节育手术并发症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给予适当救助;扶贫、农业部门要优先为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二女结扎家庭安排扶贫资金和项目,要制定减免政策,通过减免收费、发放小额贷款、安排扶贫项目等形式,帮助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等计划生育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增加经济收入。工商、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对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在经商、上学、就医等缴费方面实行优先减免;社会福利机构要利用养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等优先安置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的老人养老;采取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出资的办法在农村逐步推行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社会保险制度。
使计生对象提前享受优惠政策
《实施意见》要求要落实对农村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夫妻的奖励扶助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夫妇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家庭,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探索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社会募捐和其他收入为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第一年市财政投入1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以后每年投入50万元,重点解决困难和破产企业职工、下岗人员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等问题;针对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风险大、容易受到人身伤害的特点,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基层人口计生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解决人口计生干部后顾之忧。
国家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的起至时间为60周岁至亡故,而《实施意见》规定的对农村自愿结扎的计划生育二女家庭进行奖励至60岁为止。对此,市人口计生委主任黄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实施意见》中所作的这些规定与国家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的政策规定是吻合的,所奖励的对象条件也是基本一致的,当这部分对象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至60周岁,正好与国家的奖励政策相衔接,既不脱节又不重复,即对农村自愿结扎的计划生育二女家庭进行奖励,即扎即奖,从落实结扎措施的第二个月起,夫妇每人每月发给奖励金25元,至男方60岁、女方60岁;60岁以后与国家的奖励对接直至亡故,不同的是南宁市把奖励的时间往前移了,使这些对象能够提前享受到优惠政策。
本报记者尹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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