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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国家税务总局的一纸征令让要卖房的南宁市民坐立不安。
7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突然现身,由此,争议长达12年之久的二手房个税终下“强征令”,《通知》将于8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
这样一来,二手房交易在原来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笔开支,这让正想卖房的老黄左右为难:如果赶着在这几天卖出去,不一定能卖得理想的价钱;如果不卖,20%的个人所得税又将被征走。
二手房交易量激增
这份《通知》在南宁市房地产界引起了轩然大波,导致这几天南宁市二手房的交易量出现激增。
7月28日上午,记者在南宁市房产交易中心看到,来办理二手房交易手续的人很多。在办理二手房交易手续的两个窗口前,办理手续的市民在排队等候。他们当中有不少人是听到二手房8月1日以后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消息后赶来办理交易手续的。
交易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从27日下午开始,来办理二手房交易手续的人就多了起来的。28日当天,在8时至11时这段办公时间里,南宁市房产交易中心共受理了46份资料。“平时我们一个上午才受理20份左右。”
二手房交易量激增,可把一些代办交易手续的中介公司忙坏了。在产权交易中心的一楼,人流量剧增,很多房产中介公司的摊位前都有人在赶着进行房屋交易登记。一家中房地产代理策划公司的总经理告诉记者:“最近二手房的交易一直比较冷淡,今天让他们有点‘措手不及’继而又‘为之窃喜’。”记者从其他中介公司也了解到,不少公司登记过户的业务量比平时成倍增多。
市场走势将会更加稳定
《通知》发出后,南宁市业内人士连夜热议,投资客也将度过一个个不眠之夜。
几年前,曾看好楼市的老黄,利用银行按揭先后买入几套房产,目前他手上还有3套房产,听到要征收个人二手房转让所得税的消息后,老黄显得非常激动。
“我买的这几套房子本打算升值后再转手抛出,哪里想到刚刚想卖就遇到两年内转手要全额征收营业税政策的出台,今年又把年限从两年调到5年,我还是决定等,可是现在又加上这笔个人所得税。”正处在5年大限期的老黄只好放弃了卖房计划,虽然朋友提醒他可以将税收加到房款中去,但老黄认为加上这笔税费后,房子的价格很难被市场接受。
“交易成本的增加,会降低房产交易双方的交易意愿,减少投机性。”广西开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的徐经理对记者说。他认为,虽然税费的增加会对市场有所影响。不过从长远看,此举打击了炒房行为后,有利于市场的有序运行,有利于二手房市场的长远发展。
不少人士表示,个税强征后虽然二手房交易可能会缩水。但是两种免税类型以及房产持有时间计算方式的改变,也给市场开出了稍显宽松的通道。再加上营业税和个税政策都已明晰,未来的市场预期与市场走势会变得更加稳定。
理性应对二手房个税
缴纳二手房个税早已有之。但一直以来,二手房的个税征收多为“自觉申报”。
在此之前,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是,这个规定基本上是纸面上的,各地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取消、停征或者免征,但采取的是由出售房屋的业主自行申报的办法。
“这种办法与免税没有区别。”徐经理对记者说。“而这次,在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之下推行的国家税收政策肯定会得到严格的执行。并且,由原来的自愿缴纳个税转变为强制缴纳。”
对此,广西地税局所得税处相关人员表示,广西地税部门将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的政策。具体到实施阶段,地税部门将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与房管、财政等部门协作,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
据了解,对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除了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地税机关在房地产交易场所设置税收征收窗口征收外,广西大多数城市都是委托契税征收部门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从新规定看,个人转让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将与转让环节应缴纳的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收一并办理。
南宁市房产交易中心的一位相关人员对记者说:“由于明天就是8月1日,估计来办理手续的人还会更多。”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征收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是国家政策调整的需要,至于征税是以受理时间还是其他时间为准最终还是要税局来定夺。他认为,市民在交易时应该冷静一些。不要因为赶在这一两天把本来不想买的房买了,本来不想卖的价给卖了。
本报记者钱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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