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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莉)近日,自治区政府发出通知,要在“十一五”期间重点解决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等饮水水质不达标以及局部地区饮水供应严重不足问题。到2010年,全区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减少三分之一;到2015年,全区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减少一半以上;到2020年,基本解决全区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据自治区有关部门的调查,截至2004年年底,我区农村水质、水量、取水方便程度和保证率达不到国家《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农村饮用水安全形势仍相当严峻。
从今年起,我区将在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以发展集中供水为方向,优先进行城乡扩网和连片集中供水的工程建设,优先解决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严重水污染和水供给不足的问题,优先保障农村中小学校饮水安全问题。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要“一次规划,分步实施”。要加强水源保护和污染治理,严禁破坏水源涵养林和水源保护设施的行为,在水源保护区域内,要优先安排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禁止开展人工投料水产养殖。要关停污染严重又治理无效的企业,防止城市污染企业向农村转移。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在重点养殖村屯推广畜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消除因工农业污染农村饮水的不安全因素。推广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平。
其次,要充分发挥城市供水的辐射作用,扩大城市供水范围,将市、县自来水厂管网延伸到城市郊区的乡(镇)、村屯,统筹城乡区域供水。要加强乡(镇)、村屯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优先建设农村中小学校和群众要求迫切、参与意识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确定每一年度建设的工程项目,凡未纳入规划的一律不予立项,以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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