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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见习记者吴玉霞)昨日,记者从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5月1日我市颁布实施了《南宁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在新的管理办法下,我市将实行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的廉租住房保障形式。
自2003年我市开始进行廉租房建设以来,一直是比较单一的实物配租保障形式。这种单一的保障形式使得南宁市廉租住房覆盖面狭窄,很多符合申请廉租住房条件的市民享受不到补贴。据初步统计,目前南宁市城区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约为2838户,实行配租的仅354户。而新办法则适当放宽了申请条件,其中对申请人必须连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补贴1年的要求减为6个月,以及新的廉租住房保障形式,即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将极大提高廉租住房覆盖面,使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受益。
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加大南宁市廉租住房的工作力度,市政府将抓紧两方面的工作。一是科学编制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全面推进廉租住房建设,继续加大建设资金的投入。今年市财政投入资金2600万元,新建280套廉租住房,建筑面积达1.5万平方米。明年市政府计划投资5600万元,再建设560套廉租房,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在“十一五”期间,我市还将在城市的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划出一定的用地建设廉租住房。二是加快推进我市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工作。南宁市将开始实行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的廉租住房保障形式。即市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的形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则按照实际补贴面积和补贴标准将租赁住房补贴通过城区政府支付给房屋出租人,用于冲减房屋租金。通过货币补贴,解决南宁市部分家庭因租赁住房经济负担过重的问题。
为配合新的《南宁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近日,南宁市还将出台《南宁市城镇廉租住房资金管理办法》、《南宁市城镇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管理和发放若干规定》两个配套性文件。这两个文件对我市廉租住房补贴资金的申请、发放程序及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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