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钱虹
通讯员佟朝晖)为了实现“管采”分离体制,南宁市在去年7月成立了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采购中心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政府集中采购的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措施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采购中心制定了《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同时成立了采购中心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方案》的组织实施。
按照《方案》的安排,通过学习,统一了干部职工的思想,使大家意识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的迫切需要。
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采购中心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措施,使政府采购更公开、更阳光。首先是将工程监理服务单位和工程上限控制价编制单位委托安排情况在南宁政府采购网和中心内部局域网公布,接受内外监督;其次,认真组织实施市建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监察局4单位联系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取消工程招投标报名环节,改进出售招标文件开具凭证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等;第三是通过南宁市政府采购网、南宁电台、《南宁日报》等媒体,公布、刊登采购中心工作职责、联系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在下一阶段,采购中心将开展自查自纠,并认真进行整改,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