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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罗琼)昨日下午,南宁市卫生监督所派出抽查小组,到我市受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医院及居民区内检查环境卫生、设备消毒、传染病流行以及饮用水卫生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发出卫生警示。经抽查显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加工设备灾后消毒严格,医院内没接诊到传染病病例,受灾居民区内自来水卫生指标达标,可放心饮用。
当日,市卫生监督所同时发布3、4、5号卫生警示。针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督部门警示:在灾后恢复生产经营时,可选用过氧乙酸、次氯酸钠等消毒剂对被洪水浸泡过的生产经营场所、容器、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对被浸泡过的食品必须经过挑选、清洗、加热或去皮等适当处理后,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方可供应食用;经营人员如患有痢疾、伤寒,伤口化脓、皮肤感染以及不明原因咳嗽、咳痰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针对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发生和流行,卫生监督部门警示:医疗机构要设立和健全腹泻、发热门诊,完善疫情报告制度;在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要对传染性疾病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传染病患者使用过的食具要煮沸20分钟消毒,被单、衣物等生活用品必须进行煮沸消毒或日光曝晒。
针对饮用水安全卫生,卫生监督部门警示:市民应自觉保护邕江河道饮用水水源取水点的卫生;被洪水淹没过的供水设施,重新启用前必须先放水3-5分钟,再进行清理消毒;鼓励喝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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