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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黄滢)昨日,自治区口岸办、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广西海事局等5家单位(简称“广西口岸廉政文明共建单位”)联合签订了以反腐倡廉和文明建设为主题的《广西口岸单位廉政文明共建办法》,以加强广西口岸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相互支持,推动广西口岸单位廉政和文明建设,确保口岸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高口岸部门的服务水平,优化广西投资环境,促进广西口岸的和谐发展,改善广西投资软环境。
据介绍,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口岸办,具体负责廉政和文明共建活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根据《广西口岸单位廉政文明共建办法》,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异常情况通报制度和违纪线索通报制度。5家单位除对口岸执法工作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加强沟通与防范外,各单位在业务执法或查办内部人员违纪案件中,发现共建单位的工作人员涉嫌违纪或有其他不廉洁行为的,可以及时向共建办公室反映情况,也可以将有关线索、材料和建议及时通报其所在单位,进行相互监督。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通报口岸单位廉政文明共建情况,交流各单位廉政及文明建设的经验做法,研究共同推动口岸廉政文明建设的对策,布置一定时期口岸各方需要协调配合的相关工作,并在廉政教育、制度建设、行风建设、文明建设、廉政文化建设和源头治理等方面统一协调开展。对于意见反映,共建领导小组将视情况适时对口岸执法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开展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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