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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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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李雁)昨日下午,自治区纪委、监察、司法等部门组成检查组,检查我市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追究和落实情况。

    自2003年10月以来,我市共查处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16起。针对每一起事故,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安全监管、监察、公安、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深入事故现场开展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事故。对当事人可能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邀请同级检察机关参与调查,注意查处事故背后隐藏的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以及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问题。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也根据调查结果和有关规定,追究了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为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市还严格执行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理顺生产管理体系和机制,建立了应急救援体系,狠抓整治和排查,强化监管,确保了首府的平稳安定。

【新闻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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