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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代偿助学贷款;实行来去自由的户籍管理办法;招考公务员优先录用经基层锻炼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享受国有企业员工待遇……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我区日前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
国家代还助学贷款
据了解,对自愿到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工作,并且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国家代为偿还。另外,在工资方面也相应提高。对到乡镇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见习)期间,其工资标准按试用(见习)期满后的工资标准确定,到我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前执行转正定级工资,高定2档工资标准。
落户何地自己选
到我区乡镇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可将户口留在原籍(家庭所在地)或迁往实际工作地。对非公有制单位聘用非本地生源签订劳动合同的高校毕业生,非公有制单位要建立集体户口,由所在地公安机关予以落户。非公有制单位暂不具备落户条件的,或对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可挂靠在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待落实工作单位后,户口迁入实际工作地。
在非公企业一样享受国企待遇
政策规定,凡在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一律享受国有企业员工有关待遇,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员工同等对待。在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从事科技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经费,申报有关科研成果奖励、选拔优秀人才或申报荣誉称号等方面,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员工一视同仁。
考公务员优先录用
据介绍,从2006年起,自治区、市级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三分之一的职位从具有2年以上乡镇、村、社区、非公有制单位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包括报考特种专业岗位)中择优录用。经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手续在乡镇工作满2年的毕业生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可加5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今后在选拔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时,要着重从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选拔。
全区财政拨款的各级事业单位(不包括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类岗位原则上从具有2年以上乡镇、村、社区、非公有制单位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聘。
本报记者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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